关于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6-23  作者:段志英   点击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保障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要求

1. 导师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业务素质和培养质量等应符合《中国矿业大学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中矿大研字[2019]5号)、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相关遴选办法(矿大研究生[2021]1号和2号)和各二级培养单位制定的遴选标准等要求。(详见附件1.2.3

2. 申请“资源与环境”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除满足上述1的要求外,还应已完整指导过一届博士毕业生,承担过国家级纵向科研项目,且主持在研重大横向科研项目(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中纯科研经费不低于100万元)或正在承担国家重大专项(课题负责人)。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1. 个人网上申请 (时间安排: 630日前)

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个人“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向相关二级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科研项目和经费证明材料及本人“代表性成果”复印件)。(网上申请流程及提交材料要求详见附件4,下同)

2. 二级培养单位评定 (时间安排:78日前)

各单位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要求”组织遴选,并将评定且单位公示通过的名单及材料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1.个人网上申请 (时间安排:715831日前)

符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个人“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向相关二级培养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科研项目和经费证明材料及本人“代表性成果”复印件)。

2. 二级培养单位初评(时间安排: 910日前)

各二级培养单位严格按照 “遴选条件要求”组织遴选,并将初评且经单位公示通过的名单和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

3. 学校审定、公示(时间安排: 9月中下旬)

研究生院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准和形式审查。核准和形式审查通过的申请博导资格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三、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1. 申请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除按照相关学科博导遴选标准提交支撑材料外,还请参照学校教授/研究员基础岗位评价标准提供有关科研项目和成果等的证明材料。

2. 交叉学科研究生导师遴选由交叉学科研究生培养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

3. 未通过前一次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可参加本年度导师遴选工作,按照遴选标准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相应层次的研究生招生资格。

4. 申请博导资格的科研项目,执行期以项目批文或计划任务书上的时间为准,不含延期项目;考虑到实际招生工作的滞后性,申请招生当年1231日前结题的项目不能作为在研项目申请下一年度指导博士生的项目。

5.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经校学术委员会审定批准的遴选标准组织遴选,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名单模板见附件5)。请各单位于710日前将评定通过的硕导名单,912日前将初评通过的博导名单及申请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办。纸质版汇总名单须加盖学院公章,由分管领导签字,电子版汇总名单请发至邮箱:cumtxwb@126.com

工作咨询联系人及方式:段志英 83590335

 

附件: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pdf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pdf

附件3.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业务素质标准.pdf

附件4.网上申请流程及提交材料要求.pdf

附件5.学院遴选导师汇总名单(公示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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