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1.组织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参与有关学校发展问题的决策。

2.根据国家重大战略决策、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行业产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招生目录及计划。

3.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人才培养、学位管理和质量保障方面的业务管理工作。

4.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同学校其他业务部门共同做好研究生教育教学的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依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开展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培训工作,不断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

6.负责学校研究生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的评价工作。

7.代表学校承担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点相关工作。

8.负责在校国内研究生国际教育交流相关工作。

9.负责管理有关研究生教育的各种经费、基金,参与确定学校涉及研究生教育的建设项目和经费预算。

10.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11.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新闻宣传、安全监督、信息化建设、档案管理、数据统计等工作。

12.承担上级部门和学校委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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