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质量,深入推进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0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立足国家战略和社会发展需求,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能源资源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办学目标指引下,遵循高等教育和人才成长的基本规律,立足行业特色,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分类培养、分类施策,坚持服务需求、提高质量,坚持寓教于研、激励创新。以促进研究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着力构建符合学科定位和发展目标的核心课程体系,优化和规范培养过程,形成以能力提升为导向、富有特色和成效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要明确不同类别与层次研究生的学制、最长学习年限等,对其品德素养、知识结构和能力水平的要有具体的要求。各学科要结合学校“双一流”建设要求,充分考虑本学科生源特点、师资状况、导师队伍构成、学科发展目标等,分层次、分类别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以提高科研创新能力为目标,鼓励通过科教融合、学科交叉等途径,拓宽学术视野,激发创新思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要以提升专业实践能力为导向,鼓励通过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等途径,完善以行业领域或职业资格为导向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机制,促进研究生培养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紧密契合,充分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培养面向行业(职业)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1.品德素养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严谨,学风端正,具有服务国家和社会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学术道德(职业道德)和创新精神(创业精神)。
2.知识结构
学术学位博士: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研究现状和发展方向。
学术学位硕士: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研究现状和发展方向。
专业学位硕士: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能力水平
学术学位博士:具有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学术学位硕士:具有创新意识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专业学位硕士: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健康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基本原则
1.分类培养原则。坚持分类培养、分类施策,杜绝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培养同质化。从目标设定、课程设置、培养环节等要强化学术型与专业型的区分:学术学位研究生需强化学术创新能力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需强化专业(职业)实践能力培养。
2.统一修订原则。原则上按照一级学科(专业学位按类别)修制订培养方案。多个二级培养单位共建的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由学位点申报与评估负责单位牵头组织。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培养应统一课程标准,采用相同的培养方案,适当考虑为非全日制研究生采用科学合适的授课方式和指导方式。
3.硕博贯通原则。积极推进硕博贯通式培养,既要明确和区分不同层次的培养要求,也要注意人才培养的内在联系,应当在硕士、博士不同培养阶段进行准确定位的基础上,科学衔接硕士、博士不同培养层次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培养的各个环节。
4.评价反馈原则。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学科评估结果、社会以及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调查反馈结果,检验本单位相关学科(领域)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成效和目标达成度,从而改进培养方案的课程知识结构、培养环节设置等,并以此建立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和培养质量保障机制。
四、构建核心课程体系
研究生课程主要分为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四大类。各培养单位应围绕人才培养目标设计课程体系、确定教学方法,根据知识结构需要多开设“一课多师”型课程。学科带头人、专家教授等应主动到教学一线开课讲学,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课程体系。
1.课程设置要求
课程设置应体现对培养目标的支撑,避免因人设课、因研究方向设课、因教学工作量设课。课程设置应体现基础性、交叉性和前沿性,反映学科(专业领域)的基本理论知识及最新研究成果。
各类型研究生均须开设“论文写作指导类”必修课程,同时要加强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相关选修课程。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引入网络在线课程作为研究生的选修课,鼓励研究生特别是非全日制研究生选修网络在线课程。
2.课程分类导向
学术学位课程设置应强化学术创新能力培养,要多增设理论类、创新类课程。原则上有博士点或者可以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学科专业必须开设“硕博贯通”课程,相关硕士生在进入博士阶段后可以申请免修硕士阶段选修过的“硕博贯通”课程。博士阶段课程内容不能仅仅是硕士阶段的简单重复或延伸,应有相应程度的深化,融入最新的学科前沿知识,提高学生的学术视野。鼓励硕士生选修博士生课程,成绩合格者若继续攻读本校博士可以在博士阶段申请相关课程的免修。
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应强化专业(职业)能力培养,要多增设实践类、创业类课程。要充分考虑相关专业领域学制和学习年限,将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紧密结合,加大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和案例教学,要注重实践环节,设置实践类、创新创业类课程。“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开设“工程伦理”类必修课程,其他领域可以适当开设相关“职业伦理类”课程。
五、强化国际交流
推进国际国内协同育人,加快研究生国际化培养步伐。积极引入国际高水平师资、教材等优质教育资源。博士课程中必须开设全英文课程,硕士课程中必须开设双语或全英文课程,以期拓宽研究生的国际化视野和跨文化交流能力,提高其国际竞争力。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研究生课程中需设置第二外国语如俄语、德语等语言类选修课程。鼓励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国际交流、访学项目,打通国际、校际课程的学分认定通道。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需设置国际交流环节(1学分),要求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参加一次国际交流(含参加国际会议并作报告、短期出国访学、国家公派留学出国项目等),非理工科及管理类博士可以通过在校内组织“专业外文文献解读”等外语类学术活动并作报告取得此学分。
六、修(制)订范围
本次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包括以下类型:
1.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3.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统一培养标准,不再单独制定单招研究生培养方案。非全日制研究生、单招生的课程可以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单独开班,课程内容安排与侧重点、授课方式可与全日制的有所区别。若为非全日制研究生、单招生单独设课则相关课程必须有可以替代的全日制课程。
所有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必须制定课程教学大纲,双语课程、全英文课程必须有英文教学大纲。
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作为一个必修环节(1学分)纳入培养方案,帮助研究生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爱校情感和家国情怀。
七、具体时间安排
相关工作时间根据当前疫情形势暂定如下,后期根据疫情状况如需调整则另行通知。
1. 2020年5月8日前,各学科组织修、制订、学科答辩并上报培养方案初稿。学科答辩应告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选派专家听取各学科答辩并提出修改意见;
2. 2020年5月9日-5月20日,学校组织学院答辩,专家审核,并反馈意见;
3. 2020年5月31日前,各学院根据学校答辩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并上报培养方案修改稿;
4. 2020年6月15日之前,研究生院汇总成册并向各培养单位发布;
5. 2020年6月16日至7月,研究生院将新版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入系统库,会同学院准备培养管理信息系统教学运行工作。
6. 2020年9月,新方案自2020级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开始正式执行。
研究生院
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