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2022年8月修订)

时间:2022-09-02  作者:段志英   点击数:

一、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成员的名单由导师或系(所)提名经研究生培养单位主管领导或分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批准。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有培养研究生经历的高校或科研院所的专家担任;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安排。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会由5位或7位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应由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经历的专家参加。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2人。外请专家要求从相关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聘请。另设秘书一名,由讲师以上的人员担任。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及其兼职导师只能一人担任答辩委员,且不能担任答辩主席。

同等学力博士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应有不少于7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4位是博士生导师、2位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答辩前须有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作为推荐人写推荐信,且其中至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推荐人和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认可。

(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答辩委员会应由3或5位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经历的专家组成;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应由3位或5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位是相关专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外单位专家。另设秘书1名,由讲师或硕士以上的人员担任。学位申请人的导师、合作导师、企业导师不得担任答辩主席和委员,不参加答辩委员会会议,可参加答辩会及预备会议。

二、学位论文答辩会准备工作要求

1.答辩前1-2周答辩秘书应将学位论文送交每位答辩委员,答辩委员会委员要认真审阅论文全文,坚持学术标准,严格把关,做好提问的准备。

2.答辩会前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召开预备会议。会议内容为:

(1)导师或答辩秘书介绍答辩人的学习、论文工作的情况及政治表现。

(2)答辩秘书介绍评阅人的评语及意见。

(3)起草答辩委员会决议初稿。

三、学位论文答辩会工作程序

(一)博士答辩会的程序

1.答辩秘书介绍答辩委员会构成,并请答辩主席主持答辩程序。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学位论文答辩开始。

3.学位申请人宣读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并采用PPT形式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人文社科类学科报告时间一般为30分钟,其他学科报告时间一般为40-50分钟),并必须对学位论文评阅专家提出的评阅意见的修改情况进行汇报。

4.答辩委员会委员和与会者提问,学位申请人当场回答问题(即问即答),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休会,答辩委员会进行审议(非答辩委员会成员退场回避),具体内容为:

(1)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和答辩情况进行评议。

(2)进行充分讨论,并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做出决议。决议书应对论文选题,取得的成果及水平,学位申请人在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独立科研工作能力,答辩情况和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及建议等方面做出评价,并给出论文修改具体意见。

(3)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为通过。如答辩未通过,答辩委员会须明确论文存在的不足,并给出修改建议。如答辩委员会认为学位申请人的博士学位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而且学位申请人又尚未获得过该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的,经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同意,可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4)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在答辩委员会决议书上签字。

6.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向学位申请人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

7.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答辩秘书应详细记录答辩的提问、回答问题以及答辩委员会会议的有关重要情况。

(二)硕士答辩会的程序

1.答辩秘书介绍答辩委员会构成,并请答辩主席主持答辩程序。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学位论文答辩开始。

3.答辩秘书介绍学位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4.学位申请人宣读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并采用PPT形式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人文社科类学科报告时间一般为15分钟,其他学科报告时间一般为20-30分钟),并必须对学位论文评阅专家提出的评阅意见的修改情况进行汇报。

5.答辩委员会委员和与会者提问,学位申请人当场回答问题(即问即答),时间不少于15分钟。

6.休会,答辩委员会进行审议(非答辩委员会成员退场回避),具体内容为:

(1)答辩秘书宣读论文评阅意见。综合评阅专家意见,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依据评阅意见修改情况及答辩情况进行评议。

(2)进行充分讨论,并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做出决议。决议书应对论文选题、取得的成果及水平、学位申请人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答辩情况等方面做出总体评价,并指出论文存在的不足及修改建议。

(3)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及以上为通过。如答辩未通过,答辩委员会须明确论文存在的不足,并给出修改建议。

(4)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委员在答辩委员会决议书上签字。

7.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向学位申请人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

8.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答辩秘书应详细记录答辩的提问、回答问题以及答辩委员会会议的有关重要情况。

四、其他

1.学位申请人首次论文答辩未通过,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博士学位申请人可在2年内、硕士学位申请人可在1年内(均不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若论文答辩委员会未做出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的决议,或学位申请人逾期未完成论文修改,或重新答辩后仍不合格者,学校将不再受理其学位申请。对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生,论文尚未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水平,答辩委员会可建议授予硕士学位。

2.学位申请人在答辩中,有权充分阐明自己的学术观点、理论和实践意义,有义务认真回答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在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宣布评语及决议后,答辩人若有不同意见,可在答辩委员会宣布学位论文决议三日内向分学位委员会提出书面意见。

3.学位论文答辩环节是启发、引导研究生科学思维的重要过程。论文答辩会应有问辩过程,避免答而不辩。

4.学位申请人参加答辩会,要着装整洁、仪表大方。报告时语言要简练,表达要准确,实事求是地回答问题。

5.答辩会的会场布置要端庄、清洁,会标要整齐。每位答辩委员的桌前均应放置一本学位论文以备查。

6.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前三天应登陆“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公告,未进行网上公告的答辩无效,博士生同时还应在全校范围内张贴海报。

7.答辩秘书的职责

(1)介绍评阅专家的评阅意见;

(2)做好答辩记录并归纳整理;

(3)统计投票结果;

(4)起草答辩委员会决议;

(5)协助研究生培养单位和答辩主席做好答辩会的其他工作。

8.研究生答辩应保证合理的时间,保证答辩质量。博士一般不少于100分钟,硕士不少于50分钟。跨学科选题的论文在答辩时要请相关学科专家参加答辩委员会。

9.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评阅专家和答辩专家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将修改情况填入“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中,经指导教师和研究生培养单位审阅后方可作为归档论文提交有关部门归档。

10.本规定从2022年9月起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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