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校博士创新专项基金和高水平论文专项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时间:2018-01-23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和项目申请书,研究生院和科学技术研究院对校博士创新专项基金和高水平论文专项基金项目的结题材料进行了审核和公示。现公示期满,研究生院和科学技术研究院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复核,有关结果公布如下

一、结题验收结果

项目结题材料审核结果经公示和复核,其中2项博士创新专项基金项目符合结题条件,准予结题;其余项目沿用公示期内的审核结果。具体情况为:

1.博士创新专项基金

2017年立项应结题的40项博士创新专项基金项目中:24项符合结题条件,予以结题;16项因研究成果不满足结题条件,提出延期申请,准予延期(详见附件1)。

2.高水平论文专项基金

2012年立项尚未结题的17项高水平论文专项基金项目中:8项符合结题条件,予以结题;9项因研究成果不满足结题条件,予以终止(详见附件2)。

二、对于终止和延期结题项目的有关处理

1. 博士创新专项基金项目延期项目负责人以及指导教师的其他研究生在延期期间(201811日—20181231日)不得申报新的限项类纵向项目、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和其他校内专项科研项目。

2. 高水平论文专项基金终止项目负责人的指导教师以及指导教师的其他研究生在3年内(201811日—20201231日)不得申报新的限项类纵向项目、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和其他校内专项科研项目。

3. 延期或终止项目负责人在后续研究中满足结题条件,可及时办理结题手续,相关处理随之解除。

附件:1博士创新专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公布表

         2高水平论文专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公布表

 

研究生院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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