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集萃导师及集萃研究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4-05  作者:丁淮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2年集萃导师及集萃研究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2110月,我校与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共建了“中国矿业大学集萃学院”。根据共建方案规划,现开展2022年集萃导师及集萃研究生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集萃导师

中国矿业大学集萃学院设立“集萃导师”,分为校内学术导师和校外产业导师两类,全程参与并负责对集萃研究生的管理与指导,定期审核集萃研究生阶段性科研成果和培养进度,联合指导学生完成学业。校内学术导师须为中国矿业大学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校外产业导师来自创新中心体系内的相关研究所专家和产业界专职研发人员,推荐合作单位名单见附件1。

校内学术导师须与校外产业导师成立集萃导师小组,将产业真需求、企业真难题凝练为研究生培养课题,并依托该课题参与申请集萃研究生联合培养,不可单独申请。

学校优先推荐校内学术导师参与创新中心组织的各类产业、学术交流活动,为其提供0.5万元/年的差旅经费;为校外产业导师到校开展科研合作和人才培养提供条件保障,优先推荐其申报江苏省研究生导师类产业教授;优先推荐我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到相关合作单位创业就业。

二、 集萃研究生

集萃研究生须由集萃导师小组在其校内学术导师指导的学生中进行遴选,主要面向资源与环境、机械、土木水利、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等六个专业学位类别范围的2020、202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集萃研究生需按其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在中国矿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环节,在创新中心体系内专业研究所、联创中心及企业完成不少于6个月的实践环节,并承诺以其集萃导师小组指定的方向进行选题并完成学位论文。集萃研究生学制内的学业奖学金(集萃奖学金)标准为每生1.2万元/年,与其他等级的学业奖学金不兼得,但可参评国家奖学金。

集萃研究生按集萃导师小组可推荐申报1-2人,学生个人不可单独申报集萃研究生。

三、 合作单位范围

除了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内专业研究所和联创企业外,本年度还将从我校合作关系紧密的企业中遴选部分单位纳入中国矿业大学集萃学院联合培养合作单位范围,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在长三角区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境内注册的企业;

2、在细分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主营业务规模与技术水平处于地方前列;

3、重视研发投入,具有较好的科研条件,研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

4、定期凝练企业当前和未来发展的关键技术难题,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对接矿大和长三角国创中心的创新资源。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中,优先支持与长三角国创中心研究所、功能性平台建立合作关系的企业。首批遴选企业不超过20家,联合培养研究生规模不超过40人。请有意申报的我校合作企业填写附件4(已列入长三角国创中心体系内的单位不必填写)。

四、 规模数量

单位范围

合作单位数量

联培学生数量

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体系内专业研究所和联创企业

不限

不限

非上述体系内单位的我校合作企业

20

40

五、 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主动与意向合作单位联系沟通,及时通知到每位研究生导师,组织相关校内导师积极与校外产业导师联系并与其指导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沟通,认真填写《中国矿业大学集萃学院集萃导师和集萃研究生申请表》(附件2)及《中国矿业大学集萃学院集萃研究生基本信息及培养方案》(附件3)。同时,有条件的单位应积极与我校相关合作企业沟通联系,认真填写《中国矿业大学集萃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申请表》(附件4),邀请相关企业加入集萃研究生联合培养体系。

请各相关单位于4月11日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上附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纸质版提交至行健楼A410办公室(一式一份,可待疫情管控结束后提交)。

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丁老师,咨询电话0516-83590337,工作邮箱为dinghuai@cumt.edu.cn。

 

研究生院

202245

附件1:长三角国创中心体系内单位合作需求(4月8日更新)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集萃学院集萃导师及集萃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3:中国矿业大学集萃学院集萃研究生基本信息及培养方案

附件4:中国矿业大学集萃学院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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