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工程案例立项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1-17  作者: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战略部署,高质量服务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要素再造,服务产教融合的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教育部学位中心)决定在首批工程案例立项征集工作基础上,面向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高校开展第二批工程案例立项征集。根据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第二批工程案例立项征集工作的通知》(附件)的文件精神,我校现组织开展该项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第二批工程案例立项征集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52号(附件1)。

    二、征集数量

我校可向教育部学位中心推荐申报项目不超过6项,每个项目提交至少1个案例成果,每位专家参与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项。我校具有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专业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原则上至少申报1项。

    三、申报流程

1.各项目申报负责人按照《工程案例开发与编写指南》(附件2)要求及格式进行案例编写,并填写《工程案例立项征集项目申报表》(附件3),于202526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3)提交至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

2.各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汇总申报材料电子版(附件2+附件3,填写《工程案例立项征集项目汇总表》(附件4),于28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孟老师邮箱mengyj@cumt.edu.cn

3.29日至10日,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4.211日至16日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推荐项目名单。

5.217日至226日组织被推荐项目申报负责人进行项目系统申报。

6.220-21日,被推荐项目负责人将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5+附件6)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材料需要单位签字盖章的地方空白,另一份材料须由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培养单位公章)提交至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各研究生培养二级单位收齐各单位被推荐项目申报纸质材料,纸质汇总表(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研究生院A410办公室。

7.320日至2025331日,学校将完成开发的工程案例成果提交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网站。

联系人:孟云君 白玉红

联系电话:83590339 83590338

研究生院

202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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