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提升联合培养质量与基地建设成效,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中矿大研字〔2022〕6号),学校决定对各二级培养单位(以下简称“学院”)设立的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开展周期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期间设立的正在运行的基地(包括科教融合基地、产教融合基地、专业实践基地)和2025年申请延期考核的基地。
二、考核周期
重点考核2024-2025学年度及2025-2026学年度期间建设成效。
三、考核安排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以考促建、优胜劣汰”的原则。
1.提交考核申请
基地校内联系人与基地依托单位积极沟通联系,由校内联系人进入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中的“基地管理”-“基地考核申报”填写。重点填报以下指标:基地依托单位设立的科研平台情况和获得的综合奖励情况;承担的科研项目/课题情况,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社会经济效益情况;出台的基地建设与管理制度文件情况,保障基地有效运行的主要措施;合作导师配备情况,进驻基地研究生情况,研究生发表与基地研究课题相关的学术成果、发明专利情况,进驻研究生获得的综合奖励情况。填写和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系统填写完成后导出《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考核表》,考核表须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①基地获综合奖励相关证书、基地建设管理制度文件、高新技术产品认定、授权专利、技术标准制订、科学技术奖励证书等;②进驻研究生所发表的与基地研究课题相关的学术成果、发明专利、奖励证书等)。
2.考核等级推荐
学院汇总本单位基地考核表(须先经基地依托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组织专家进行初评,根据基地建设成效给予“优秀”“合格”或“限期整改”评价。对达到协议约定建设目标和要求且成效显著、示范作用突出的基地,可推荐“优秀”;对基本达到协议约定建设目标和要求的基地,可推荐“合格”;对于未达到协议约定建设目标和要求的基地,应予以限期整改并延期考核(2025年申请延期考核的基地不得再申请延期考核);对于不愿限期整改或整改无法达标的基地,应予以撤站。参与考核基地10个及以下的最多可推荐1个优秀,参与考核基地超过10个的可推荐优秀数量不超10%(四舍五入),并应在汇总表中注明推荐排序。
3.延期考核与申请撤站
对于目前建设成效尚不明显或暂未达到协议约定建设目标的基地,可申请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考核或申请撤站。原则上每个建设周期只允许申请延期考核(含限期整改并延期考核)1次。申请延期考核或申请撤站的基地,进入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基地管理”-“基地考核申报”单独选择相应窗口提交申请并上传延期考核或撤站说明,说明需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操作详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
6月23日前,基地校内联系人进入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并导出《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考核表》(附件2,式样,上报考核表需系统填报后导出),依托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校内联系人将考核表和支撑材料提交学院审核。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周期性考核汇总表》(附件3)后,于6月29日前将考核表(含支撑材料)、汇总表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行健楼A410),电子版(考核登记表签字盖章后扫描件PDF、支撑材料扫描件PDF、考核汇总表excel)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至工作邮箱(一个基地一个文件夹,命名方式“学院内序号-基地名称+考核材料”,每个基地文件夹内两个文件,命名方式“学院内序号-1+基地名称+考核表”“学院内序号-2+基地名称+考核支撑材料”,文件夹、文件命名格式如下图)。


2.专家评审
学校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必要时将组织相关现场答辩环节),根据相关评审结果综合确定各基地最终考核等级。
3.结果公示
考核结果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公布。
五、考核结果使用
对于考核结果优秀的,学校优先推荐更高层级示范、优秀基地,并给予相关扶持。对于未达到协议约定建设目标和要求的基地,予以限期整改并延期考核。延期考核仍未合格的,将撤销基地。
六、咨询电话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6-83590306
工作邮箱:chenzh@cumt.edu.cn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