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两部一省”共建中国矿业大学意见,加强应急技术与管理领域“产学研用”一体化建设,根据我校与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安科院”)合作方案与联培协议,拟从2023级研究生中选拔一批与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培方案
联合培养主要有3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课程学习环节。研究生须按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在校内修完规定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
第二阶段为专业实践环节。研究生完成第一阶段课程学习环节后,进入基地到安科院开展专业实践。
第三阶段为学位论文环节。论文开题和毕业答辩等工作原则上应在校内进行。特殊情况下,经双方导师协商同意后,可由学校安排专家赴安科院开展。
二、导师资格
校内指导教师须经学校认定获得2023年研究生招生资格,校外合作导师须取得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相关领域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每个校外合作导师指导的研究生数不超过2名。校内外导师须共同协商,并让研究生充分了解双方导师的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科研课题和科研经费等情况,共同确定用于培养研究生的项目或课题。
三、工作安排
各培养单位根据安科院提供的专家名单(单独发送),组织有意向与其联培的校内研究生导师进行沟通与对接。各单位遴选名额见附件1,请确定联培研究生名单并填写《中国矿业大学—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联培研究生信息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A410。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以上要求,认真组织遴选工作,并于9月27日前上报相关材料。如有问题,请联系83590337丁老师。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