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研究生: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及《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的要求,现对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相关工作做如下通知安排:
一、主要工作内容
1. 2022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及上报
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及校外兼职导师应已确定,2022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完善“个人培养计划”。请研究生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格式见附件1,以下简称“个人培养计划表”),并将“个人培养计划表”纸质版1份提交所在学院存档备案。
各学院请于7月7前将本单位2022级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表”汇总并保存归档,同时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交研究生院A410,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2. 毕业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考核材料归档
专业实践活动的组织开展与考核要求见相应年级研究生手册中《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基本要求及考核工作规定》。考核工作完成后,各单位于7月7日前将《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附件3)按学院并组织汇总归档,同时填写《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成绩汇总表》,并将汇总表纸质版报研究生院A410,电子版发送至工作邮箱。
二、其他要求
《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归档材料,请认真对待,规范填写。尤其要注意今年6月份毕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材料是否齐全。
上述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和专业实践活动开展相关安排涵盖全日制专业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MBA、MPA及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博士参照通知一并执行,其余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院丁老师,咨询电话83590337,工作邮箱为dinghuai@cumt.edu.cn。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25日
附件1:专业学位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
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本情况汇总表
附件3: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
附件4:中国矿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成绩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