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矿业大学“人工智能+”与基础学科优秀学生创新专项项目申报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矿业大学关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矿委〔2020〕44号)文件要求,根据我校2022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工作总体要求,为提升我校“人工智能+”与基础学科的优秀博士研究生基本科研能力,现设立中国矿业大学“人工智能+”与基础学科优秀学生创新专项基金项目(以下简称“专项”),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设立范围
1、面向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人工智能+”专项博士和数学学科博士,年级限2020级、2021级。
2、项目支持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开展科学研究,项目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需求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鼓励学科交叉和融合。
二、 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为1年,即2022年11月—2023年11月,项目负责人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
三、 资助限额及标准
项目资助金额为:“人工智能+”专项博士项目每项2.5万元;基础学科博士项目每项1.5万元。
四、 考核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中国矿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中矿大〔2022〕26号)有关要求实施本项目,严格遵守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财务等各项规定,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变动,并在项目执行期内完成以下任务:
1、参加至少一次研究领域内的国际学术会议,并作口头报告或墙报交流;
2、以第一作者/完成人或者导师第一、申请者第二完成不少于1项高水平学术成果(具体各项目考核要求以各学院审定后提交的申请书为准);
3、针对所设立项目,在学院或学科指定的学术沙龙、论坛等进行一次科研经验分享;
凡获资助项目发表学术论文时必须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和项目编号(以立项通知上公布的项目编号为准),且同一篇论文原则上不再标注其他项目资助,如标注多个项目,则仅对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创新团队、江苏省创新团队、江苏省优势学科建设平台资助项目计入考核,对于标注其他各级各类项目的论文均不计入考核。
五、 申报材料
申请者须认真填写《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学生创新专项基金申请书》(附件1),申请书中需填写的国标学科代码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可到科研院网站“下载专区”——“常用文档”下载查看。
六、 申报安排
申请者于11月23日前撰写申请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学院。各学院组织对申请书进行审查,经主管院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填报建议资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于11月25日17:00前报至研究生院A410房间,汇总表、申请书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工作邮箱,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期间不受理个人申报。
如有疑问,请联系研究生院丁老师,咨询电话:83590337,工作邮箱dinghuai@cumt.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11月21日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学生创新专项基金申请书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学生创新专项基金建议资助项目汇总表
附件3:关于修订印发《中国矿业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