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2023级硕士研究生、导师: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级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双向选择的学生范围
2023级硕士研究生(含休学硕士生)
二、工作安排
1.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是学生个人学习计划和选课的前提,各二级培养单位应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规定》(2021年8月修订)(附件2),在结合本单位学生和导师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办法,并布置安排具体的双选工作,尽快完成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
特别注意: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只能选择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只能选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
2.各二级培养单位应在10月16日前完成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的确定,具体时间由各二级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校内导师必须是研究生院正式公布的具有2023年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各二级培养单位负责公布硕士生导师具体指导专业。各二级培养单位须将研究生新生校内导师双选结果录入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将纸质版汇总名单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院形式审核。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在所在二级培养单位、导师的指导下,在入学后3个月内确定企业导师。
4.各二级培养单位负责在研究生院形式审核通过后,向本单位硕士生公布校内导师双向选择名单。
5.如无特殊情况,研究生应在本次双选确定的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业;无招收2023级研究生资格的导师,在以后学年中亦不可接受2023级研究生的导师调整申请。
三、其他
如有疑问,请咨询研究生院学籍服务中心,0516-83590309 83590310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2023年具有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导师名单》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规定(2021年8月修订).pdf
研究生院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