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研究生延期毕业(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2024-2025学年)

时间:2024-05-31  作者:   点击数:

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国矿业大学关于论文博士生学位申请的相关规定》相关要求,开展2024-2025学年延期毕业(学位)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及要求

1.已超过基本学制未毕业的学历教育研究生,即2019级及以前年级的直博生、2020级及以前年级的博士研究生、2021级及以前年级3年制硕士研究生、2022级及以前年级的2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截至2024630日,学位论文开题已满4年但尚不满6年的论文博士生。

3.已缴清全部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无历史欠费。

4.本次申请延期时限不得超过20256月。

二、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研究生根据本人所在年级、学生类别、开题时间,确定是否需进行延期毕业(学位)申请,延期申请时间202461-625日。

2.研究生通过个人融合门户进入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延期申请。具体申请流程为:登陆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其他”——“学籍异动”——“延期毕业申请管理”——填写相关申请内容后提交——导出申请表——本人签字——导师、学院等相关人员签字盖章——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特别说明,所有申请延期毕业(学位)的学生均需通过培养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延期申请,否则无效。

3.学院汇总学生提交的申请表与系统申请数据保持一致后,从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学生”——“学籍异动”——“提前延期结业”——“延期毕业申请审核”——导出延期毕业信息表。

延期毕业信息表按照学生类别、年级、开题时间进行排序,并填写学院同意延期毕业(学位)日期,其中论文博士生延期毕业日期需依据具体开题日期给出学院同意延期毕业(学位)日期,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2473日前交研究生院A412西,电子版发送至cumt_yjs@126.com

4.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各个学院在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里对学生的延期申请进行复核。

三、其他说明

1.研究生未按期提出延期申请,或因研究生个人学业情况导致导师或学院不同意其延期申请的研究生,学校将暂停其使用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启动学籍(申请学位资格)处理程序。

2.延期毕业(学位)申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进行。每次申请延期时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请相关研究生抓紧时间完成学业,按时送审、答辩、顺利毕业、获得学位,并请相互转告。请学院、导师及时督促学生尽快完成学业。

3.研究生基本学制和最长学习(申请学位)年限参见《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国矿业大学关于论文博士生学位申请的相关规定》。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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