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根据《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矿大〔2024〕39号)、《中国矿业大学关于论文博士生学位申请的相关规定》(矿大研究生〔2022〕1号)相关要求,开展2026-2027学年延期毕业(学位)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及要求
1.学历教育研究生:已超过基本学制未毕业、在最长学习年限内且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的学历教育研究生,即2020级和2021级直博生、2021级和2022级博士研究生(不含直博生)、2022级和2023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23级3年制硕士研究生、2024级2年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非学历教育研究生:截至2026年6月30日,学位论文开题已满4年但尚不满6年的论文博士生。
3.已缴清全部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无历史欠费。
4.本次申请延期时限学历教育研究生不得超过2027年6月30日,非学历教育研究生根据相关文件执行。
二、申请流程
1.符合条件研究生根据本人所在年级、学生类别、开题时间,确定是否需进行延期毕业(学位)申请,延期申请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00-6月25日16:00。
2.研究生通过个人融合门户进入新版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延期申请。具体操作流程为:登陆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学籍管理”——“学籍异动申请”——“新增”——异动类型选择“延期毕业”,填写相关申请内容提交后导出、打印申请表,本人签字,导师及学院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特别说明,所有申请延期毕业(学位)的学生均需通过培养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延期申请,否则无效。
3.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对其延期申请进行审核,完成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延期毕业信息表纸质版由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学籍服务中心,延期毕业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cumt_yjs@126.com。
延期毕业信息表导出方式: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学籍”——“学籍异动”——“延期毕业查询”——筛选异动日期——导出“延期毕业学生信息表”。
三、其他说明
1.研究生未按期提出延期申请,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欠缴学费、或因研究生个人学业情况导致导师或学院不同意其延期申请的研究生,学校将暂停其使用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并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启动学籍(申请学位资格)处理程序。
2.学历教育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进行。每次申请延期时限不得超过12个月。
3.研究生基本学制和最长学习(申请学位)年限参见《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矿大〔2024〕39号)、《中国矿业大学关于论文博士生学位申请的相关规定》(矿大研究生〔2022〕1号)。
4.请相关研究生按照既定培养计划,如期完成学业进度,按时送审、答辩、顺利毕业、获得学位,并请相互转告。请学院、导师及时督促学生尽快完成学业。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