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研究生: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6年上半年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日程安排
(一)4月17日前,
1.3月31日前完成提前毕业申请、结业换毕业申请;
2.4月3日前完成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审预报名;
3.完成学位论文格式检测、学位论文上传提交、学位论文送审申请等工作(各二级培养单位自行规定时间);
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办法》,由学校指定抽查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各培养单位在完成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查重”检测后,4月17日前将同意送审的名单汇总表签字盖章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4.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全年工作日内受理,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进行“双盲”送审,评阅周期约为40天。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送审前须携带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意见表》复印件和相关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在学期间取得的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检索证明,以及省部级科研奖励证书和证书佐证材料等)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审核,符合申请学位要求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二)5月30日前,
各培养单位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办法》《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实践成果评审办法》和本单位工作安排完成学位论文抽查、学术不端行为“查重”检测、双盲送审和论文答辩工作,其中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5月20日-30日间由各单位统一集中组织。
(三)6月5日前,
研究生按各培养单位工作安排和要求向培养单位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各培养单位将收齐并整理完毕的学位申请材料,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将申请材料转交所属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简称分委员会)所在单位;各分委员会组织召开学位评定会议,审议本次学位授予情况,审议结果由分委员会所在单位负责填入学位申请书。
(四)6月8日前,
1.各培养单位向研究生院提交如下学位申请材料:
(1)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会议记录;
(2)博士硕士拟授予学位人员汇总表;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PPT演示文稿(博士);
(4)学位论文格式检测结果汇总表;
(5)学院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盲审情况表;
(6)2026年6月批次研究生存档学位论文查重情况汇总表。
其他学位申请材料,学院留存备查。
2.各培养单位将本次毕业研究生名单和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结业、肄业及退学学生名单(院长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相关佐证材料报研究生院学籍服务中心。
(五)6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2026年上半年我校研究生学位授予情况。
二、相关要求
1.各培养单位须根据学校毕业、学位授予日程安排和《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通字〔2026〕2号),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详细的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预报名、送审、答辩、预答辩、学位评定等安排,并在学院网站公布;各导师、研究生须根据本学院发布的相关通知安排,按时完成学位申请工作。
2.请各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按照国家和学校的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学位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确保学位授予工作顺利开展。
三、其他
2026年上半年毕业和学位授予申请工作在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中进行,请申请学位研究生及时关注各学院网站发布的学位授予工作通知,按通知要求按时完成学位申请工作。
学位办联系方式(负责学位相关工作):杨老师 赵老师83590308;
学籍服务中心联系方式(负责毕业相关工作):张老师83590310。
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二六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