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中国矿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导师团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17  作者: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树立师表典范,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发挥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在全面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中国矿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办法(试行)》,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中国矿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导师团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范围为我校在职在岗研究生导师,且至少已完整指导过两届研究生;

2.优秀导师团队评选范围为由我校在职在岗研究生导师作为负责人,有跨学科、跨类别、跨行业、跨国界成员组成的实质性“四跨”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

二、评选条件

参评人应符合《中国矿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办法(试行)》(中矿大研字〔2019〕9号)第三章相关规定中的要求,重点遴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

三、评选名额

评选遵循“公平公开、择优遴选、宁缺勿滥”原则,评选“优秀研究生导师”不超过10名,“优秀导师团队”不超过10个。

四、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2024年4月

五、评选程序

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的评选采用二级培养单位推荐、学校公开展示和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应在广泛征求导师、研究生的意见基础上,限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导师和导师团队参加评审,并负责推荐材料的审核;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一)单位推荐。二级培养单位按照《中国矿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评选办法(试行)》和通知要求,限额推荐候选,每个单位至多推荐2名优秀研究生导师及1个优秀导师团队。推荐时需提交《中国矿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或《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导师团队推荐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各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提交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填写推荐意见、报送学校。各二级培养单位务必于2023年12月15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材料集中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行健楼A412),电子版发至邮箱:cumtxwb@126.com。

推荐材料清单:

1.(纸质版及电子版)《中国矿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优秀导师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一)、《中国矿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推荐表》(附件二)、《中国矿业大学优秀导师团队推荐表》(附件三)、导师、导师团队参选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参选事迹材料撰写要求详见附件四)、推荐公示网站截图。

2.(电子版)推荐导师、导师团队风采照片1张,用于宣传展示使用,要求横向,像素不低于800*1000,大小不得低于2M,jpg格式,请勿上传证件照,照片名为“学院-导师姓名(导师团队名称)”。

(二)形式审查。研究生院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申报人材料在网站进行公开展示。研究生院制作候选导师和导师团队风采推介,在相关微信、网站等公众平台展示“优秀研究生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候选人风采(不进行网络投票)。展示过程中若收到质疑,退回二级培养单位复查。

(三)初评。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导师和导师申报人团队进行综合评比,按不多于评选名额的1.5倍确定候选名单。

(四)终选。组织现场汇报,确定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候选名单,并从中择优推荐优秀研究生导师标兵和优秀导师团队标兵。

(五)学校审定。终选确定的名单在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并发文公布。

六、表彰

学校为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获得者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奖励。为推广优秀导师和导师团队的成果经验,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和示范作用,学校将对优秀导师和优秀导师团队获得者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向先进看齐、向榜样学习的良好氛围。

七、其他

1.各二级培养单位要加强组织动员,鼓励和支持导师、学生广泛参与。要坚持推选工作的严肃性,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把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效应的研究生导师和导师团队推选出来。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确保推选工作质量。

2.参评“优秀研究生导师”者不同时作为“优秀导师团队”的负责人参评,但可以作为团队成员参评。

3.咨询方式: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电话83590322。

研究生院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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