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博连读是指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各年级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在籍研究生,并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拟攻读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舞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具有普通高校学历教育本科毕业,且具有学士学位。
3.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硕士生课程学习环节,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学分。
4.报名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一年级在籍硕士生应在第二学期初达到如下要求:
参照本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一年级申请条件,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硕士生课程学习环节,成绩合格,并取得22学分,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环节不低于3学分。
(2)二年级及以上各年级在籍硕士生在申请时应达到如下要求:
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硕士生课程学习环节,成绩合格,并取得相应学分;科研素质和科研创新能力较强,要求申请者在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两环节的总学分不低于4学分,其中创新能力环节不低于1学分;学术水平较高,要求申请者以中国矿业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可视为第一作者),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或SCI、SSCI、EI源外文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含正式录用论文),或申请者撰写的学术论文未发表但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已达到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水平。
硕博连续申请及选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年底启动,选拔考核工作在次年4月份前结束,具体时间安排以学校通知为准。
1.由硕士生本人在规定时间提出书面申请并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申请书中必须由硕士生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博士生导师签署同意报考的意向性意见。申请者网上报名前应核对本人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及要求”,并按规定如实填写和提交报名信息。
2.各培养单位按照本条例第一款的要求对申请者进行形式审查,并提出复试初选人员名单。形式审查包括:
(1)课程学习环节:由研究生院出具审核意见。
(2)科研素质及创新能力环节:审核申请者在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环节获取学分的材料证明。
3.研究生院对培养单位上报的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后公示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4.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者按要求到研究生院办理复试报到手续,并按规定缴费,参加统一体检等。
5.各培养单位成立硕博连读研究生复试专家小组,组织开展复试选拔工作。专家小组除对申请者在课程学习、科研素质和创新能力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外,还应重点对申请者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和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潜能和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6.各培养单位应根据复试专家小组意见和本单位当年度博士生招生规模,提出拟录取硕博连读人员名单。
1.各培养单位应在学校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招生工作细则。
2.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生占用培养单位和导师当年度博士生招生指标。
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