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努力为祖国建设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掌握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研究现状和发展方向。
3.具有独立地、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4.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
1.本硕博连读研究生(以下简称:连读生)的培养体现和贯彻“因材施教、系统培养”的原则,强调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并重。连读生的培养过程既重视对连读生系统知识的构建,使其达到拓宽基础、加深专业、掌握前沿之目的,又具备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系统能力,并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和养成严谨的科学作风。
2.对连读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要求配备一名博士生导师,同时提倡实现导师与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以利于连读生在培养期间能集思广益,拓宽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
3.在连读生入学后一个月内,导师应在指导小组的参与下,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制定出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应对课程学习、科研训练、创新实践能力提出明确要求,并对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等方面提出初步设想。培养计划中要重点突出和加强基础课程的学习和科研实践能力的训练,实施和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连读生的优势。
培养计划制定后,须经连读生所在培养单位审查同意,各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于第一学期第10周前分别交各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和研究生院各一份,以便检查和考核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连读生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初或第四学期初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培养单位组织专家组进行中期考核。考核标准参见《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本-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工作规定》。考核通过者取得博士研究生复试候选人资格,复试通过者正式进入博士研究生学习与研究阶段。在入学后第二学期参加中期考核但未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者,在第四学期初可以再次提出考核或复试申请。在第四学期参加考核但考核未通过或未被录取为博士研究生者,按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并执行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规定。
连读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7年。
连读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45学分,包括3个部分,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学习环节:30学分。
2.必修环节:2学分。
3.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环节:不少于13学分,其中科研素质环节不少于7学分,创新能力环节不少于4学分。
连读生的课程设置为四个部分,分别为公共必修课程、学科(专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补修与自选课程。学分要求:30学分。各部分要求如下:
1.公共必修课程:政治理论课程设2门(3学分),外国语课程设2门课程(4学分)。
2.学科(专业)必修课程,设5门(12学分),其中1门为学科专题讲座。
3.选修课程,设5门(11学分),由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和从事课题研究的性质,指定选修课程。
4.补修与自选课程:跨一级学科录取的研究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补修2门本学科(专业)的硕士生核心课程并取得及格或以上成绩,补修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研究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从事课题研究的需要,自行选修课程,自选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课程结构与课程目录见相应学科专业(组)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
文献综述与论文开题、中期检查、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为必修环节。必修环节学分要求:2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本环节具体实施细则参见《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的规定》。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通过计1个学分。
2.中期检查:学科专家组在考核连读生课程学分完成情况、文献综述与论文开题完成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博士学位论文进展情况,该环节在答辩前至少1个学期完成。检查通过计1个学分。
3.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以合格或不合格计成绩,不计学分。
该环节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后、送审前,由导师对学位论文、在学位论文中列出的已发表或已投稿论文以及其他科研成果进行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审核。审核通过者学位论文送审,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审核者其学位论文不得送审。
在科研素质环节,主要考核项目为学术活动、专题研讨三个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学术活动:主要考核连读生在学习期间参加相关学术活动的情况,达到要求计1个学分。鼓励直博生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并作学术报告,每完成一次报告计1-1.5分。
专题研讨:主要考核连读生参加由导师组织的学术专题研讨的表现。该环节按学期进行考核,每学期每生计1.5个学分。要求每位连读生在毕业答辩前至少参加4个学期的专题研讨考核,合计6学分。
本环节累计学分不少于7学分。
本环节具体实施细则见《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科研素质基本要求与考核工作规定》。
在创新能力环节,主要考核项目为学术论文发表、科研实践、独立研究、专利发明、课外作品竞赛及其他各类创新活动等。对以上活动的考核一般以研究生参加具体活动的类型、获奖级别、承担的角色等分别计入学分。
连读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按照学校制定的“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发表学术论文。连读生在学习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均可参照相应的计分标准计入本环节(创新能力环节)的学分之内。另外,连读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其他相应的项目作为本环节的考核目标,达到该环节规定的基本学分要求即可。
本环节具体实施细则见《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创新能力基本要求与考核工作规定》。
进行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是连读生培养工作的主要内容。
学位论文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论文的基本科学论点、结论和建议,应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对论文所涉及的主要问题,应反映出本人具有较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
3.应独立掌握本研究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技能,并表明作者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
4.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创造性的见解,取得较显著的科研成果。
连读生在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后,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中国矿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
本规定从2013级全日制本硕博连读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