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努力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努力为祖国建设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所从事研究方向的研究现状和发展方向。
3.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4.掌握一门外国语。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本规定以下简称“硕士生”)的培养贯彻“因材施教”的基本原则,稳步推行和实施寓“基础知识教育”、“科研素质教育”、“创新能力教育”于一体的培养模式。
2.硕士生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工作并重。硕士生既要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本专业专门知识,又要通过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培养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研究生在知识学习与科学研究中应充分发挥其主动性;指导教师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培养研究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
4.硕士生的指导工作要充分发挥导师的指导作用,可采用导师与指导小组相结合的指导方式,按专题研究方向成立由学术水平较高的教授或副教授负责的指导小组。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实行弹性修学年限,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在完成各培养环节的任务后,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的研究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但最多只能申请提前1年毕业。
硕士生培养实行学分制,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包括3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学习环节:22学分;
2.必修环节:2学分。
3.科研素质与创新能力环节:不少于8学分,其中科研素质环节不少于4学分,创新能力环节不少于2学分。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为四个部分,分别为公共必修课程、学科(专业)必修课程、选修课程、补修与自选课程。学分要求:22学分。各部分要求如下:
1.公共必修课程:政治理论课程设2门(3学分),外国语课程设2门课程(4学分)。
2.学科(专业)必修课程,设4门(9学分),其中1门为硕士研究生学科专题讲座。
3.选修课程,设3门(6学分),由指导教师根据研究生的知识结构和从事课题研究的性质,指定选修课程。
4.补修与自选课程:跨一级学科录取的研究生应根据指导教师的要求补修2门本学科专业的本科生专业主干课程并取得及格或以上成绩;研究生可以根据自己的知识结构和从事课题研究的需要,自行选修课程;自选与补修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课程结构与课程目录见相应学科专业(组)培养方案中的课程设置。
文献综述与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期刊学术论文写作、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为必修环节。必修环节学分要求为2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1.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一般在入学后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的前4周完成,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通过者计1个学分。
本环节具体实施细则参见《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工作的规定》。
2.期刊学术论文写作: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该按照核心期刊要求完成一篇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学科专家组根据论文写作是否符合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规范以及论文所反映出的学术水平评定是否通过。学院教授委员会组织评定认为已达到核心期刊论文水平的,可给予创新能力学分。
3.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计1学分。
该环节在研究生学位论文完成后、送审前,由导师对学位论文、在学位论文中列出的已发表或已投稿论文以及其他科研成果、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个人5000字心得进行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审核。审核通过者学位论文送审,审核未通过或未进行审核者其学位论文不得送审。
在科研素质环节,主要考核项目为学术活动、专题研讨两个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学术活动:主要考核硕士生在学习期间参加相关学术活动的情况,达到要求计1个学分。
专题研讨:主要考核硕士研究生参加由导师组织的学术专题研讨的表现。该环节按学期进行考核,每学期每生计1.5个学分。要求硕士生在毕业答辩前至少参加2个学期的专题研讨考核,合计3学分。
本环节累计学分不少于4学分。
本环节具体实施细则见《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科研素质基本要求与考核工作规定》。
在创新能力环节,主要考核项目为高水平学术论文、科研实践、独立研究、专利发明、课外作品竞赛、参加学术会议(研究生学术论坛)并做报告及其他各类创新活动等。对以上活动的考核一般以研究生参加具体活动的类型、获奖级别、承担的角色等分别计入学分。
硕士生在学习期间发表的核心级以上期刊学术论文均可参照相应的计分标准计入本环节(创新能力环节)的学分之内。另外,硕士研究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其他相应的项目作为本环节的考核目标,达到该环节规定的基本学分要求即可。
本环节具体实施细则见《中国矿业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创新能力基本要求与考核工作规定》。
学位论文工作的目的是使硕士生在科学研究等方面受到较全面的基本训练,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选题应注意在生产实际或学术理论上具有意义。
2.论文应反映出作者具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较广,基本技能的运用比较熟练。
3.论文应具有一定的新见解或新内容。
4.论文的理论部分,要概念清晰、分析严谨,论文的实验部分数据要真实,并要论证其可靠性,体现良好的学风,数据的处理部分要有依据,计算结果正确无误,对处理结果所得出的结论,应作理论上的论述与讨论。
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后,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中国矿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暂行细则》等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参照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自2013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